专利代理机构是绝大多数人申请专利时的选择,因为
专利代理机构是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的,而专利代理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考核批准后,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人,而专利代理人是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必要条件,也是专利代理机构的立身之本。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同时还有一些其他条件,下面鼎智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成立专利代理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由三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而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由五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2)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以下要求: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和享有一个名称。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的名字,品牌,加上“专利代理事务所”或“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不得与全国范围内正在使用或已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相似。
如果是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服务的,则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3)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4)合伙人或股东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的资质; 2.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超过2年;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服务; 4.在申请成立专利代理机构时不得超过65周岁; 5.具有良好的品行。